樂清市北白象鎮新華村文化設施建設項目地塊位于樂清市北白象鎮新華村,占地面積約678.93 m2。調查地塊北側為茗山隧道工程施工工地,西側為空置的寺廟,南側和東側為林地。地塊歷史為林地,現狀為林地。根據《北白象鎮新華村局部(原爐岙村)村莊規劃(修改三)》(2025年),項目地塊今后的用地性質為農村社區服務設施用地(0704)。該地塊屬于《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中的居住用地(07),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屬于浙江省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T 892-2022)以及《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修訂)》(浙環發〔2024〕47號)規定的敏感用地。
綜合現有資料、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的結果和分析,調查地塊歷史上未曾涉及工礦企業用途、規模化畜禽養殖、有毒有害物質貯存或輸送,未曾涉及生態環境污染事故、廢水排放、固體廢物堆放、固體廢物傾倒或填埋,現場快篩表明不存在土壤污染跡象,無相鄰地塊污染直接影響,調查地塊調查資料齊全,能夠排除污染可能性。因此,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技術導則》(HJ 25.1-2019)、《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修訂)》(浙環發〔2024〕47號)等規定,認為調查地塊的環境狀況可接受,調查活動結束,樂清市北白象鎮新華村文化設施建設項目地塊下一步可作為農村社區服務設施用地(0704)開發利用。